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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炼油行业现状及发展建议dd

发布时间:2021-01-20 05:55:59 阅读: 来源:普中板厂家

我国炼油行业现状及发展建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近年来加强产业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供行业深度分析和政策建议,产生了积极影响。本刊将陆续刊发联合会产业重大问题研究成果,与业界共享。本期推出的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去年针对我国炼油行业发展的调研成果。

2012年我国炼油总能力已达到6.24亿吨/年,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预计2015年我国炼油总能力将达到7.4亿吨/年。根据目前各炼油企业的远期规划,2016~2020年新建炼油能力将超过1.5亿吨,2020年我国炼油总能力将达8.9亿吨/年。根据国民经济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预测,2012~2020年我国汽、煤、柴、润滑油等成品油需求年增长率为3.4%,按此测算,2015年我国成品油需求量将达3.56亿吨,需加工原油约5.07亿吨,2020年成品油需求量将达4.14亿吨,需加工原油约5.95亿吨,如果全国炼油行业按85%左右的合理开工负荷计算,届时相应过剩产能达到1.4亿吨和1.9亿吨。

(一)炼油能力和成品油供需保持快速增长。

炼油能力大幅增加。2002年我国原油加工能力2.85亿吨/年,2012年达到6.24亿吨/年,年均增长速度8.15%,十年间能力翻番,炼油总产能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是近十年来世界炼油能力增长最快的国家。

原油加工量与成品油产量快速增长。2002~2012年,原油加工量从21955万吨/年增长到46791万吨/年,年均增长率为7.86%,是世界原油需求增长最快的国家,占世界原油消费增长量的64.3%;同期,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四大油品总产量由14476万吨/年增长到31796万吨/年,年均长率为8.19%。

国内成品油供需基本平衡,增长幅度下降。2012年我国四大类成品油产量达31796万吨,成品油消费量31784万吨,产需平衡。2010年以来,成品油需求年增幅明显下降,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长趋缓。

(二)炼油企业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炼油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达到千万吨级的炼油企业24家,产能31580万吨,约占全国产能一半;500万~1000万吨级炼油企业26家,产能17465万吨,占全国产能28%;200万~500万吨级炼油企业29家,产能8895万吨,占全国产能14.2%。此外还有115家规模在200万吨级以下的炼油企业,占全国产能7.3%。全国194家炼油企业平均产能为322万吨/年,约是目前世界平均规模的一半。中国石化炼油平均规模为778万吨/年,中国石油为658万吨/年。

(三)行业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竞争性加强。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两大公司仍是我国炼油行业的主要力量,与此同时,中国海油、中国化工、延长集团、中国兵器、中国中化等大型国企纷纷加入,以及部分民营企业走向规模化,炼油行业显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山东是我国炼油企业最多的省份。地方炼油企业两极分化趋势明显。

(四)国内柴油汽油消费比明显变化。

受经济增长减缓的影响,柴油消费明显放缓。2012年国内柴油汽油消费比为1.95∶1,比2010年和2011年分别低了0.23和0.21。预测2020年我国柴油汽油消费比将会出现大幅度调整,将由目前的1.9左右下降到1.5左右(编注:根据发改委运行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柴油汽油消费比值达到1.76,创下历史新低),将促使调整炼油装置结构,消化柴油过剩供应能力,丰富柴油消费方式,提高高档汽油供应能力。

(五)原油进口量逐年增长,性质变差,加工苛刻度提高。

近十多年来,世界原油价格总体走势上涨,重质油、含硫、高酸原油的比例越来越大,原油劣质化程度越来越严重。据分析,世界原油平均API度将由2009年的33.3下降到2030年的32.9。平均硫含量将由2009年的1.11%提高到2030年的1.22%。2012年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两大公司进口原油的API度分别为31.3、29.4,硫含量分别为1.5%、1.1%,较十年前进口的原油更重、硫含量更高。

(六)炼油行业规划产能将进一步释放,总能力快速增长。

根据我国正在实施的炼油新项目及最新规划情况,预测2013~2016年间将有数套大型炼油装置投产或建设,新增产能约7700万吨;山东等地方也有数套装置建成投产,预计新建装置能力约2000万吨;同期全国炼油企业现有装置改造规模将超过3000万吨;考虑部分装置或于2015~2016年间投产等因素,预计2015年国内炼油能力将达到7.4亿吨。根据目前各炼油企业的远期规划,2016~2020年新建炼油能力将超过1.5亿吨,如果届时大部分项目完成,2020年原油加工能力将达8.9亿吨。

(七)炼油行业环保标准大幅提高,对炼油工业清洁化生产提出新的挑战。炼油企业面临技术进步和更大投入的压力,毛利空间可能长期收窄。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将出现新一轮调整。

我国炼油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炼油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但先进产能不足。

2012年我国消费汽、煤、柴、润滑油等成品油共计31784万吨,按照85%左右的合理开工负荷计算,2012年全国需要炼油能力5.50亿吨,以目前调研数据6.24亿吨/年炼油能力计,过剩产能超过0.74亿吨。根据国民经济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预测,2015年和2020年我国炼油产能将分别达到7.4亿吨和8.9亿吨,2012~2020年我国汽、煤、柴、润滑油等成品油需求年增长率为3.4%。按此测算,2015年我国成品油需求量将达3.56亿吨,需加工原油约5.07亿吨,2020年成品油需求量将达4.14亿吨,需加工原油约5.95亿吨,如果全国炼油行业仍按照85%左右的开工负荷计算,届时相应的过剩产能2015年达到1.4亿吨,2020年达到1.9亿吨。

2012年全球炼油能力在2000万吨/年以上的炼厂一共有21家,我国国内炼油能力超过了2000万吨/年只有镇海炼化、大连石化、茂名石化三家,其炼油能力仅占国内总炼油能力的10%,这与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炼油国的地位不相称。世界炼油行业大型化趋势明显,向单系列大规模发展,最大的常减压装置规模已达到1800万吨/年。除几家新建大型炼油项目外,我国多数炼油企业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存在装置系列多、单系列规模小、装置构成复杂、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能耗较高等问题,先进产能严重不足。目前,国内仍有100多家低于200万吨的小炼油企业,很多企业成品油仍不能满足国Ⅲ标准。

(二)局部地区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低水平竞争问题突出。近年来,山东地炼存在较强的扩能冲动,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导致山东炼油能力严重过剩,区域竞争异常激烈。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炼油总产能为13930万吨/年,200万吨/年以上共16家,合计产能为7190万吨/年,占全省70.3%;200万吨/年以下共有46家,合计产能为3040万吨/年,占全省29.7%。从山东地炼行业反映出来的问题看,我国炼油企业数目众多、规模较小,行业内无序竞争的矛盾较为突出,也制约了装置技术水平及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急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三)全行业平均开工率偏低,地方炼厂尤其突出。据调研分析,地方炼油企业炼油总能力达到8390万吨/年(中国海油、中国化工、延长集团、中国兵器、中国中化除外),由于受资源不足、装置配套不足、盈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开工率较低,不足35%。

(四)柴油汽油供需结构的逆转,将形成出口压力。2012年呈现成品油全面净出口状态。随着国内炼油能力进一步增大,产能一直保持较高的过剩,同时我国成品油定价政策调整后,国内外价差缩小,成品油供应充足,今后成品油出口将是保持国内市场平衡的重要手段,成品油出口量可能大幅提升,出口压力突出。预计2015年、2020年柴油汽油消费比将分别下降到1.75、1.52,柴油汽油供需结构出现逆转,柴油产量过剩倾向更为明显,预计柴油出口压力会更大。

(五)重质原油进口及加工比例增加。预计2015年我国原油需求量约5.47亿吨,进口量约3.37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1.6%。重质含硫原油与轻质低硫原油相比有较大的价差,加工利润较好,因此,重质原油进口比例逐渐增长。

(六)炼油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国外先进炼油水平轻油收率超过85%,先进能耗水平低于40千克标准油/吨原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轻油平均收率达到了77%~79%、原油加工平均能耗降低到了58~65千克标准油/吨原油。2011年小炼油的轻油收率不足50%,原油加工能耗超过90千克标准油/吨原油,小炼油在资源利用效率、能耗、三废排放等方面与先进水平的差距更为明显。

1998年底,我国共有各类炼油厂220个,其中加工能力在100万吨/年以下的有193个,清理整顿后选择保留了82家地方炼油企业。但近年来各地方对地炼企业监管不到位,形成无序建设、重复建设,又有一批炼油装置项目建成投产,现有地炼企业达到110家,炼能达到8000多万吨。

化解炼油过剩产能的措施和建议

(一)严格执行审批和监查制度,坚持全国“一盘棋”。

抑制盲目扩能,严格控制新布点炼油项目的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新增加的炼油能力尽可能通过原有炼油企业的技术改造实现。对于重点地区产能建设实行监查、问责制度,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予以停工、停贷等行政、金融措施。坚持新建炼油厂或新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改扩建均需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审批或核准新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炼油投资项目。

(二)制订炼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迫使落后产能退出。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炼油落后产能标准。同时制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强制落后产能在一定期限内淘汰。依法淘汰产品质量低劣、能耗高、资源利用不合理、安全隐患较大以及环保不能达标的炼油装置。建立行业动态监控与预警机制,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对企业进行积极的引导。

(三)发挥现有产能潜力,消化产能过剩压力。

一是调整或延后部分新项目的建设、投产时间,及时根据市场饱和程度和效益评价暂缓建设。二是加强原油管理,管好、用好优质地方产能。三是不断完善现有原油贸易体制,合理配置调度进口原油资源。适当增加部分非国营贸易配额指标,给符合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地方炼油企业,并切实加强监管。同时,激活航空煤油和汽柴油的出口机制。

可鼓励部分小型炼油企业由生产油品调整为生产化工原料,或转型为其他下游加工业。通过支持、引导地方炼油企业向深加工、清洁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力争转产产能3000万吨/年。

(四)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

产业发展显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几乎都反映了政府行业监管的薄弱与缺陷。缺乏监管的协调性、一致性、规范性是主要问题,不是一般意义上集中和放权的问题。建议:(1)完善相关法规,制定颁布炼油或石油行业的监管条例或办法,出台炼油工业产业政策;(2)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实际,合理划分监管事权,以国家能源局为基础建立健全统一的专业监管队伍;(3)切实推进成品油税制改革,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转移到消费环节征收,并将成品油价内税改为价外税。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炼油专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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